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提升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自觉维护校园安全。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李涵和各班团支书围绕“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这一主题开展了相关活动。
通过主题团日活动,各班团支部学习了公民的法定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策划|黄猛 王文立
图文|宣传部
编辑 | 鲁晨影 楚苍宗
审核 l 叶占春 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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