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共青团中央修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明确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的接收5个阶段15个步骤的入团流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团员工作。
让我们一起看看具体流程吧!
发展团员
工作流程图
申请入团
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发展对象的确定
新团员的接收
一、申请入团
01)提交入团申请书
条件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要求
申请入团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或者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注意
未满十四周岁提出入团申请的团组织应当肯定其政治追求,做好解释工作,请其年满十四周岁后再向团
02派人谈话
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03确定和批准入团积极分子
范围
提交入团申请书且团组织已派人谈诂的青牛。
方式
团组织应当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可以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基层团(工)委批准。
注意
建立健全可量化、可操作的入团积极分子评价体系,防止“唯成多,“唯票数”.
04)指字培养联系人
范围
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中学生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中,一般至少有一名教职工。
方式
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
主要任务
向入团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及时向团组织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向团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05) 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条件
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培养考察期应当达到三个月以上。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
政治教育
团组织应当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长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团组织应当组织其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实践教育
团组织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汪重在实践中加强塔养锻炼。团组织应当引导和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将志愿服务情况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注意
入团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团组织。原单位(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团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等转交现单位(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接收的团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
06)推荐发展对象
条件
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要求
团组织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确定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五周岁的入团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经过少先队组织推荐。注重优先推荐积极参与少先队活动、获得少先队组织荣誉激励、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入团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
注意
评价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反映情况,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
07)预审发展对象
要求
发展对象应当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团(工)委预审。
内容
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
08)公示发展对象
要求
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县级以上团委也可以统一集中公示。
注意
公示无异议的,上级团组织应当通知推荐的团支部和相应的少先队组织,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下同)
09)确定入团介绍人
数量
两名团员或党员.
方式
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
主要任务
向发展对象解释党和团的关系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注意
受留党(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党(团)员,不能作入团介绍人。
五、新团员的接收
10)填写入团志愿书
要求
发展对象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11)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个人简历和家庭情况,以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团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
4.与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决议团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上级团(工)委审批。
决议内容
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12)基层团(工)委审批、县级以上团委备案
要求
接收新团员一般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团(工)委审批。团(工)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批,并报县级以上团委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权限
根据工作需要,县级以上团委可以授权所属的团(工)委审批接收团员,也可以收回权限、提级审批接收团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团组织功能型团组织不能接收审批新团员。
方式
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团的委员会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书记会议,集体审议,表决决定,不能由个人决定。
审议内容
友展对家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团程序是否规范完备等。
注意
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组织。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13)审批结果反馈
方式
团支部应当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注意
被批准入团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未被批准入团的,团组织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不足、继续努力进步。
14)入团仪式
要求
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团组织应当规范开展入团仪式,按照规定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院徽徽章。
15)纸质材料!
团组织应当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 、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团员证等。
电子档案
经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
注意
团员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不补办。